2024年重庆市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等。
01
现场办理
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02
网上办理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合同贷款签订。(网上办理只针对续贷学生,新贷学生必须到现场办理)
03
上交受理证明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04
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且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沙坪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05
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左右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学生本人不用自己操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沙坪坝区;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3.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1、两类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一个申请办理。
2、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差异
虽然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用于解决贫困学子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贷款利率都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均无需支付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二者之间仍有一些差异:
(1)申请地点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开学后,在所在高校提出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申请时间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9月开学后开始办理;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但具体起始、截止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不一样,因此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贷款期限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而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
3、获贷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将来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的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
5、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但毕业之后需自己付息;
6、若借款学生想提前还贷,那么只能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目前暂不支持提前部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