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山养犬管理条例最新最新版

更新:2024-02-24 07:08:36 高考升学网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犬只饲养人的合法权利,督促犬只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是最新中山养犬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中山养犬管理条例最新最新版

一、中山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2024年中山养犬管理条例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中山养犬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山市养犬管理,保障公众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中山市养犬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养犬,是指个人或单位拥有、培育、繁殖犬只的行为。

第四条 中山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养犬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犬许可和禁止行为

第五条 个人不得拥有、培育、繁殖烈性犬、大型犬、恶犬、导盲犬等犬只。

第六条 个人需要养犬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动物健康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等申请材料,向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申请养犬许可。

第七条 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养犬许可证。

第八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领取养犬许可证前,不得拥有、培育、繁殖犬只;

(二)不得将犬只遗弃在公共场所或者离开本市;

(三)不得虐待、侮辱、逃逸、抛弃犬只;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犬只免疫、体检和绝育等工作;

(五)在公共场所设置犬只行为规范标志,并为犬只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

(六)不得将犬只用于破坏、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

第九条 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拥有、培育、繁殖犬只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二)对遗弃、虐待、侮辱、逃逸、抛弃犬只等行为进行处罚;

(三)对违反犬只行为规范标志等行为进行处罚;

(四)对非法从事犬只免疫、体检和绝育等工作的进行处罚。

第十条 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一)拥有、培育、繁殖犬只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遗弃、虐待、侮辱、逃逸、抛弃犬只的;

(三)在公共场所设置犬只行为规范标志,并为犬只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的;

(四)将犬只用于破坏、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第十二条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吊销养犬许可证:

(一)获得养犬许可证后,不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管理的;

(二)违反犬只行为规范标志等行为的;

(三)非法从事犬只免疫、体检和绝育等工作的。

第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总结与展望

第十四条 中山市养犬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 未来,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力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公众权益。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养犬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条例》规定,个人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材料;

(二)住(居)所相关材料;

(三)犬只免疫证;

(四)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残疾人证等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单位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材料;(二)管理、饲养犬只人员的名单;(三)单位养犬管理制度以及专门场所、安全设施材料;(四)犬只免疫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治安处罚法对狗咬人如何处理

如果饲养人驱使动物咬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狗狗咬人的事件,一般来说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一般是由狗狗的主人来进行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双方产生了纠纷,对方报警的话,有可能会被治安管理上的处罚。

最新图文

达州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时间:2024-02-26 07:0:12

广安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时间:2024-02-26 06:0:14

宜宾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时间:2024-02-26 06:0:23

南充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时间: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