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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24 11:37:21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为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个性化人才培养提供更宽广的空间,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石化院〔2014〕9号)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的原则与条件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读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

(二)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

第二条 下列情况申请转专业属于特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受第一条第四款所列条件限制:

(一)学生入学后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学校医务所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校或学院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要求转专业者;

(三)休学期满复学时,原专业因停招等原因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者。

第三条 退伍学生转专业,按《应征入伍及退伍学生学业安排工作条例》执行。上级规定允许转专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已达到退学条件者;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四)无正当理由拖欠学校教育费者;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入非艺术、体育类专业,或非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六)高考文科生转入不招收文科的理科类专业,或高考理科生转入不招收理科的文科类专业;

(七)已有一次转专业者。

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人数的控制

各专业转出学生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数的8%,各专业转入学生不能超过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数的20%。各院(系)在每学期第十八周将转入名额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的学业、在校表现和学籍管理,各院(系)应成立由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审核小组,研究制定本院各专业的转出、转入条件,对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原则上转入院(系)对转入学生要组织考核;当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可接纳人数时,转入学院(系)必须组织考核。考核相关事项由学院(系)制定方案并实施。

第二章 转专业受理时间及程序

第七条 受理转专业的时间为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只受理相同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申请。教务处负责组织转专业工作。

第八条 转专业受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第十八、十九周按要求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系)进行资格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系)审核

各院(系)转专业审核小组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填写《转专业学生转出资格审核汇总表》,同时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证明和成绩单,于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第一周周一送至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教务处初审

教务处对各学院(系)上交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第一周内将申请送至转入学院(系)。

(四)转入学院(系)考核审批

转入学院(系)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审批,择优录取,并于第二周内将审批结果返回教务处。同意接收的,将申请材料和《转专业学生转入审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注明拒收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系),由转出学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五)复核、公示与审批

教务处对转入学院(系)同意接收的转专业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根据审核结果,送分管校长批准,并向全校公布审核意见。公示有异议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系),由转出学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六)发文公告

学校正式发文公告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学生所在学院(系)按文件通知获准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第三章 转专业学生的学业管理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由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系)管理,按转入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籍档案由学生原专业所在学院(系)移交转入学院(系),同时学生原所在学院(系)必须备份。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未修读的学科基础课必须补修,如果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的,则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核。无故旷考,或期末考试成绩达不到本条例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若有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石化院〔2014〕9号)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5.96万平方米(约2040亩),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

学校1954年创校,秉承“崇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因油而生、为油奉献”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实献身”学校精神和“听党召唤、为国奉献;艰苦创业、忠诚担当”的广油“西迁精神”,培养了大批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及各类应用型人才,遍布全国各地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教育行业,为石油石化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人才培养

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从2005年起与清华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和英国林肯大学等67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拥有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石油炼制工程、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石油化工工艺学、化工原理),省一流本科课程27门。

拥有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石油化工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协同育人平台、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协同育人中心),3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0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示范基地),10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7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近年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

师资队伍

具有正、副高职称人员519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1181人。近年来,自主培养了1名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者、2名珠江学者。拥有“双聘院士”、中国科学院“”“863计划”首席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芙蓉学者、楚天学者、龙江学者、珠江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7人;广东省特支人才、扬帆计划紧缺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等50人,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3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6人。

一批教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和省劳动模范、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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