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广东高考 > 正文

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12 11:30:13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维护学院公平教育环境和正常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高教〔2015〕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警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休学、保留学籍以及留级学生原所学专业,若无后续年级,可转入下一年级其它专业学习;

(四)符合学院设定的转入其他专业就读的资格条件者。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低批次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的;

(二)非公安类专业申请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四)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入学报到环节;

(五)从外校转入我院的;

(六)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七)有考试作弊行为记录的;

(八)上级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每年级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及本专业人数的5%以内,综合考虑申请人高考录取分数、专业学科性质、在校政治思想表现及学科成绩等因素。

第五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限一次,限申请转一个专业。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于第二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出申请,转出系部和转入系部转专业工作小组出具意见,交学院转专业办公室(教务处)汇总初审,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

第八条学生转专业名单初步确定后,学校应对转专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公示结束后,由院长批准,对所有转专业结果进行确认,由教务处向省教育厅报送学院转专业公示文件和转专业批准文件,并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专业变动处理。

第十条在转专业受理结果发文之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按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学生转专业后,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认定;转入新专业后,如有未修读的课程,必须通过课程考核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二条转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交。

第十三条学生申请在同一个专业内转专业方向的,须由本人于第二学年开学后2周内提出,由所在专业系部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报学院转专业办公室备案。学生转专业方向后,执行转入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广东警官学院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由广东省公安厅举办,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获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19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余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

【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与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广州市公安干部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更名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4年,更名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89年,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在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成立于1963年的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办学条件】

学院建有嘉禾、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4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09.26万元。馆藏图书103.66万册,镜像电子专业图书48万册,文献资源建设特色鲜明,收集公安志和公安年鉴等特色公安文献377种637册。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677人,其中专任教师31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255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32人。有省部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3个,省部级教学名师10人次,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1人,全省公安机关十大金牌教官2人,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3人,省级、校级“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40人。

三、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1:0:13

广东警官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2 10:0:54

华南农业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0 10:0:00

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