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物证鉴定室的蒋燕是义乌辅警10万年薪第一人。蒋燕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为破获多起重特大案件做出了直接贡献,如今已成为义乌市公安局内的“专家级”辅警。
义乌市探索创新辅警管理模式,出台《义乌市公安局“年薪制”辅警聘任办法(试行)》,首批实行年薪制辅警人员最高薪酬为10万元。2017年1月21日,义乌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辅警大会,对10个优秀辅警集体、286名优秀辅警、10名优秀辅警信息员和20名优秀辅警监控员进行了表彰。
2016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辅警管理意见和公安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指引,认真做好辅警各项管理工作。
辅警队伍建设与民警队伍建设并重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将辅警队伍建设上升到与民警队伍建设并重的地位,把规范辅警管理列为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加以推进。逐级明确辅警管理专门机构,建立起省、市、县(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和厅(局)党委、辅警管理部门、用人单位三个责任主体的辅警管理组织体系。各地研究制定辅警管理办法、招聘录用实施细则、协助执法操作规范、工作纪律暂行规定等政策,推动辅警管理法制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辅警队伍分析研判、督察评估、处理追责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监管。将辅警管理纳入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工作范畴,把辅警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纳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严把“出入关”,优化警辅队伍结构层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高标准建队原则,在编办核定下达的警辅人员编制范围内,由分局统一组织招聘,严格招聘纪律,从年龄、文化程度、道德品行、履职能力、身体条件等五个方面明确招聘条件,严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与政审和聘用”等五道招聘程序,对体检、政审中发现不宜从事警辅工作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保证了警辅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且落实警辅人员解聘工作机制,对警辅人员出现履职不力、工作失责、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年度综合考评不合格、违法违纪等情形的,分别予以训诫、劝退、辞退、开除,增强警辅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队伍战斗力和纯洁度。
杭州市公安局将辅警管理纳入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计分范围,对直接主管民警实行“捆绑”考核、连带计分。温州市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除陋习、树形象”辅警队伍管理集中整顿活动,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为期三个月的挂牌重点整治。丽水市专门下发《丽水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就编制、警种岗位分布、人员结构、经费保障等三十余项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进一步掌握辅警队伍管理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