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考试机构,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防止“投机报考”,进一步规范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阶段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4、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计划类型和考试科目
(一) 计划类型。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设“普通类”“单列类”两类招生计划。“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对象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各民族考生。“单列类” 招生计划报考对象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
(二)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除外语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2、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外语科目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 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三、报名程序
(一)内高班往届毕业生报名程序。
1、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或下载《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于2018年11 月30日前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审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考生报名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4、各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往届毕业生信息汇总核对后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的要求,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报名程序。
1、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普通高考报名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在生源地或办班城市报名。选择在办班城市报名的考生,不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选择在生源地报名的考生,可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指导办班学校面向区内高中班高三学生做好高考政策宣传工作。
2、回生源地报名或在办班城市报名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考生特征必须选“区内高中班毕业生”。
3、2018年11月29日前,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向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4、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于11月 30日前将分地州考生信息数据提供给各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复核后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对接考生报名有关事宜。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分配考生报名序号和密码等,并于12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各办班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5、选择在生源地报名参加高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等,均由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执行,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和解释。根据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分配的报名序号,区内高中班毕业生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在就读学校完成,各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办班学校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6、选择在生源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合格考生名单,为考生办理报考手续。考生的电子摄像于1月16 日至25日在生源地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体检工作由办班城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协调,办班城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考生须按照办班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和时间参加体检。考生体检表由各办班城市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19 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7、5月25日前,选择在生源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回生源地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普通高考准考证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