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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及量刑标准(最新版)

更新:2023-09-13 05:09:17 高考升学网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他人财产或者说公共财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2018年浙江职务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及量刑标准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职务侵占数额达到五百万元的,可以确定十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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