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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16 11:08:37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为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学习兴趣与学校教学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特对我院本科生转专业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 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一条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女子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委培、代培生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 学生在录取的专业学习一定时间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大学期间,患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能提供相关成果;

(三)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专业,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四)学生因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

1.入学不满一学期者或毕业前一年者;

2.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处分解除后不受影响);

3.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

4.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录取要求者;

5.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者;

6.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7.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

8.通过艺术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到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亦不可以转入有专业课加试成绩的专业。

9.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其它不符合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或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四条 拟转专业学生应符合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组织实施

1.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统筹安排,各院系组织实施。

2. 各院系制定转专业选拨办法,并在选拔前予以公布。

3. 各院系应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选拔,并确定接收名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第六条 接收计划

1.每学年4月上旬,教务处公布转专业通知;4月中旬,各院系上报教务处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的学生计划数及接受条件和要求;

2. 4月下旬,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可接受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及接受条件和要求,院系开始接收本院系有转出意向学生的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3. 学校各专业接受转专业的人数原则上不能高于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10%,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应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

第七条 5月初各院系将学生资格审查表提交教务处;5月中旬教务处将转专业申请表按照学生志愿下发给相关院系,各院系进行转专业的选拨并提出拟接受名单;5月下旬到6月初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将所有表格返回教务处;6月中旬完成全部转专业工作。

第三章 操作程序

第八条 申请

1.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在校生可于每年的4月份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原则上一般在第二学期申请。

2.教务处公布转专业通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下载表格,提交转专业申请。

3.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4.学生所在院系将申请转专业的申请表递交教务处。

第九条 选拔

1.教务处按学生报名的志愿将报名学生信息投档到各学院。

2.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笔试或面试等选拔,并确定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 教务处于每年6月中下旬公示最终转专业名单,并通知学生待原专业考试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学籍管理及办理事项

第十一条 学期末教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籍变更。下学期初学生持本人成绩单、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到转入院系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二条 学籍管理

1.转专业前已修习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而且学分数与要求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直接记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不必重修);若低于新专业层次要求,应当补修。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要求、学分数等不同的,原修习课程的学分和成绩可记为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与成绩;

2.转专业学生在一周内办理课程变动手续;

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4.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所就读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学费需要按转入专业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如需更换学生证,可在新学期处到转入院系教务科申请换发。

二、中华女子学院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476人、全日制在校生4291人。设有妇女发展学院、法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院部。设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本科现有招生专业18个,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法学、女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始终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行、与世界妇女进步事业发展同向。2021年,全国妇联党组批准《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改革方案》,明确了“1个阵地、1个基地、1个窗口、1个摇篮”的改革目标,即把学校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和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中国妇女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培养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事业、服务家庭工作和妇联工作的人才摇篮,妇女理论、家庭建设研究与创新的基地。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国际视野和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拥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学校教师深度参与妇女儿童家庭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妇女/性别研究形成优势和特色。通过委托课题,发布妇女教育、妇女发展蓝皮书等形式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妇女工作提供智力服务。学校设有家庭建设研究院、全国第一个设立的女性学专业、前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妇女部署执行主任任荣誉教授的全球女性发展研究院、全国唯一的中国女性图书馆。学校是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妇女人才短期培训项目和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实施单位、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实施单位,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联合教席单位、中外女校校长论坛发起单位、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三、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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