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高考志愿填报预计6月29日8:30开始,以下是具体各类型招生录取时间安排情况,供大家参考。
2024年浙江高考暂未开始,请参考2023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一、普通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向强基计划招生高校提供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体检信息、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段平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7月1日—7月9日 军检、政审。
7月5日前 强基计划、西湖大学录取。
7月7日前 香港单招高校录取。
7月8日 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7月9日 浙江警察学院投档录取。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7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0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3日16:30
二、艺术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艺术类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三位一体招生院校、第二批第一段平行投档志愿。
(一)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
提供志愿考生信息 7月1日8:30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结束 7月1日16:30
(二)艺术类第一批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三)艺术类第二批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三、体育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体育类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体育类第一段平行投档、特招生院校志愿。
(一)体育特招生
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二)体育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四、单独考试招生
6月26日左右 公布各类分数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填报志愿。
平行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报: 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注:上述进程安排中,所有类别征求志愿是否实施视缺额计划而定。)
1、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3、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两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4、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航海类等专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6、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浙江高考志愿录取原则是,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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