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高考是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1.顺序志愿投档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即在同一录取批次中设置的两个院校(专业 组)志愿在录取时有先后顺序。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专业组)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专业组)的一志愿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专业组)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照院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普通本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 3 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 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 3 门科目 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 业等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如院校(专业组)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尚有余缺计划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愿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如考生因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和统考两个阶段。
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3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
提前本科批次 A 阶段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军队招收飞行员院校实行顺序志愿,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民航招收飞行员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4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 A 阶段中其他院校实行顺序志愿,设置 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提前本科批次 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 2024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招生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治考察,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 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普通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
普通本科批次 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戏曲类省际联考和统考两个阶段。戏曲类省际联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设置 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 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我市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1.第一次志愿填报
6 月 26 日 9 时至 6 月 28 日 12 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省际联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院校。
6 月 26 日 9 时至 6 月 30 日 17 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2.第二次志愿填报
7 月 28 日 9 时至 7 月 30 日 17 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省际联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3.三次征询志愿
7 月 22 日,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
7 月 28 日至 7 月 29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8 月 4 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
天津高考志愿查询暂无录取
时间:2024-07-01 11:0:47天津高考平行志愿录
时间:2024-07-01 11:0:17天津高考第一志愿没
时间:2024-07-01 10:0:16天津高考志愿录取状
时间:2024-07-01 0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