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高考时间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志愿填报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职教单招本科志愿。和往年相比,本科一批院校志愿从6个增至12个。
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参考)
陕西高考志愿填报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职教单招(本、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
陕西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陕西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
详细的志愿设置情况:
第二十五条 高考统考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录取共设置2个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十六条 填报志愿分为3个阶段。
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职教单招本科志愿;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高职(专科)志愿。
第二十七条 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志愿填报。
第二十八条 本科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分为A、B、C三段。
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C段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优师专项段、本科校考段、本科统考段三段。
优师专项段为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校考段为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统考段为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第三十条 体育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优师专项段、本科段两段。
优师专项段为优师专项中的体育类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段为除上述优师专项段外的其他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分段依次设置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均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第三十二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单列院校代号,分别参加高校所在批次录取。
第三十三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依次分别设置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均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个专业志愿,其余设1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
第三十四条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和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五条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第三十六条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七条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8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八条 职教单招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本科专业。
第三十九条 职教单招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8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四十条 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与正式投档相同。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分数、位次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分数及位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录取时将视各批次录取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四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四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及专业。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考生,可填报相应高校及专业。
第四十三条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8个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艺术类专业,在相应普通批次填报志愿及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投档录取规则。
第四十四条 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经县级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示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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