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漳州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漳州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漳州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日前,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漳州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调整全市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芗城区、龙文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较此前提高220元;龙海、漳浦、长泰、东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70元;云霄、南靖、诏安、平和、华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190元。
此外,龙文区和芗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龙海、漳浦、长泰、东山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其中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较此前提高了220元;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增长70元;漳州市云霄县、南靖县、诏安县、平和县、华安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增长190元。
此外,此次调整中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8.5元、18元、16.5元、15元。其中漳州市龙文区和芗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6元。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据统计,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