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即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湖南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元/小时、13.4元/小时、12.4元/小时、11.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4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9元。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