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7年贵州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9月发布的标准,当然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9月1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至三类地区分别比增调28%、36.36%、40%。
今年贵州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此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就贵阳而言,一类地区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二类地区为开阳县,三类地区为息烽县和修文县。
贵州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7月,调整后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此次调整后,贵州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分别比上年度执行标准增加350元、400元、400元。
此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阳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