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福建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适用范围
2030元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如下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
适用范围
21元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五险一金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