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湘潭最新最低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2020年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湘潭2020年最低工工资标准仍沿用标准:市城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工资标准17元/月。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
《关于湘潭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适用时间从10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28日
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