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多少钱一个月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舟山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月工资由原1660元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由原15.2元调整为16.5元。
据了解,11月初,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将浙江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最低工资不包含这三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小编从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12月起,舟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40元,增幅8.43%,其他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同步提高。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舟山市在2004年首次按照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来确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于2010年起将这一标准上调至80%。
随着舟山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从最初的每月310元提高到现在的1440元,增长了364.52%。
按照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对此,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提醒失业人员:
1、每月务必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经办机构接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并履行签到手续,凭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2、市(区)规定的签到时间为每月的6~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
3、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