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职场法则 > 正文

陕西最新下岗工人退休新政策,2019年陕西下岗工人退休年龄新规定

更新:2023-09-21 15:51:38 高考升学网

日前,陕西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公布了陕西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下面高考升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陕西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供大家参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本人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

  以上三款依次执行。

  二、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三、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从1月1日起执行。

  陕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陕西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

  今日上午,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最低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补助标准,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华商报记者获悉,截至初,我省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176.26万人。今年,我省将按国家政策对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至于何时调整方案出来,目前还不确定。同时,我省将根据国家要求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公务员差旅费标准新

时间:2023-09-18 22:0:07

差旅费补助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9-15 08:0:28

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

时间:2023-09-20 21:0:24

最新差旅费包括哪些

时间:2023-09-19 0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