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申报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内公民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次办证需提供申领人有相片的旁证材料,如:提供出生证、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驾驶证,或行政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介绍信等
办理地点:
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50-3215649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省厅制证-辖区派出所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