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昨日消息,《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日前出台,福建省将采取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一揽子政策来扶持乡村教师。
据了解,将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试用期满后逐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补助新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
福建省还将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