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地税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个税管理
市地税局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入库市级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43.43万元,标志着该局在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该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是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全系统牢固树立起了“抓大不放小”的组织收入工作理念,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税政管理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根据国家总局、省局有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政策规定,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主动掌握相关信息,对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的同时,积极督催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将其纳入日常征收管理。
三是以税法宣传为切入点,着重从规范政策执行、税收管理、增强示范引领和提升协税护税意识等方面加强对系统内外的宣传引导,向行政事业单位宣传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律责任,行政事业单位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依法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全社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举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知识专题培训班,开展代扣代缴人申报培训,认真对其进行纳税辅导,并指导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主动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的日常检查与跟踪管理,协助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确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求全系统各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结合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建立动态跟踪机制,与征管业务系统和个税管理系统实时跟踪的结果进行比对,对政策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者工作进展不大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