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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更新:2023-09-14 06:10:09 高考升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国标码:50559,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

第四条学校校区

杭州湾校区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邮编:315336

宁波校区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邮编:315016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安排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应用英语、文秘、电子商务、体育教育、音乐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计划调整: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浙江省2020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录取工作。

第十条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艺术类专业与单独考试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学校认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五章招生机构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2020年学费为:产品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6900元/年,其它专业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住宿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公布的标准执行,杭州湾校区独卫6人间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在校学生经过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1.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00222、87212325 传真电话:0574-87200222

2.学校网址:http://www.nbei.net

3. 招生网:http:// zsw.nbei.net

4. 电子信箱:nbyzzsb@nbei.net

5. 监督电话:0574-823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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