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浙江财经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2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在校学费每生每学年28800元。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学校的国家代码:11482,浙江省代码:0016。办学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本科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浙江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任务,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财税系统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人才的沃土。
第五条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下设16个学院,45个本科招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20余个专业方向。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六条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2018年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其他省份按专业招生,招生大类所含专业及专业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本科招生网站公布。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类内专业分流;省外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纳入浙江省招生的相应大类培养,可参与学校组织的大类分流,也可直接选择原录取专业就读。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
第七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的专业或项目有:外国语言文学类(及所含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上述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
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九条所有专业及项目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普通类第一段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
1.超过一段线5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选择专业,确保考生准入申请志愿中的第一志愿,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
2.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选择专业,确保考生准入申请3个志愿的其中之一,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
艺术类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考生不包含在内。专业选择时,所在专业类未分流的,按志愿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至专业分流。
(二)学校面向录取的2018级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
高考成绩名次或位次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1%且符合以下名次可获得相应金额的奖学金。具体如下: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9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1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向本科生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成绩名次证明。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前2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总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三)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学校每年投入数百万元资助学生出国参加长、短期交流或赴国外名校攻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可参加国外著名高校或机构的短期交流和实习活动,也可选择赴与我校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进行免学费交流学习。
第十四条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四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六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新生双财奖学金”、“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zufe.edu.cn,或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或微信公众号“浙财大微学工”。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65、87557466。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招生信箱:cyzsb@zufe.edu.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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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截至2017年3月,浙江财经大学共建有财政税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会计学院 、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据科学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通识教育中心)、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以及体育部和1个独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开设有45个本科专业。
学院 | 专业 | 方向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
税收学 | ||
公共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 | 房地产经营与造价方向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社保基金投资与管理方向 | |
公共事业管理 |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向 | |
行政管理 | 财经行政方向 | |
城乡规划 | 特色城镇规划方向 | |
城市管理 | 大数据与城市智慧监管方向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含CPACanada、ACCA、U.S.CPA方向 |
财务管理 | 含CIMA方向 | |
审计学 | ||
资产评估 |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
信用管理 | ||
金融工程 | ||
保险学 | 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 | |
投资学 |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含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等方向 |
人力资源管理 | ||
市场营销 | 营销策划及市场推广方向 | |
物流管理 | ||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金融信息管理方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方向 | |
电子商务 | 互联网+金融及商务智能方向 | |
软件工程 | 金融服务工程方向 |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经济学 | 含产业经济、城市经济、金融经济方向 | |
国民经济管理 | ||
法学院 | 法学 | 含财经法、理论法学、部门法学等方向 |
社会工作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含财经英语、英语语言与教育方向 |
日语 | 含商务日语、日本语言文化方向 | |
商务英语 | ||
数据科学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
应用统计学 | 精算学方向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金融数学 |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
广告学 | ||
数字媒体艺术 | ||
汉语国际教育 |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含平面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
环境设计 | ||
摄影 | ||
美术学 |
特色专业
财务管理
财政学
工商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经济学
审计学
税务
统计学
外国语言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行政管理
英语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0:0:47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入
时间: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