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浙江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1、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农学类专业浙江籍学生按浙江省有关文件免收学费;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三学年每生每学年16000元,第四学年每生每学年10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其与预收款的差额和下一学年的预收学费一并收取。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浙江大学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第十六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获得浙江大学自主生资格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1A1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自主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3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条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工科类(包括工业工程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收费。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工业工程。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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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6月,浙江大学设有7个学部,36个学院(系),本科专业127个。
学部 | 学院 | 下属系别 |
---|---|---|
人文学部 | 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哲学系、艺术学系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英文系、亚欧语系、语言与翻译系 |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系、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国际文化学系 | |
社会科学学部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系、金融学系、财政学系 |
管理学院 | 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 | |
公共管理学院 | 政府管理系、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土地管理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农业经济与管理系、信息资源管理系、政治学系、社会学系 | |
光华法学院 | 法律系 |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系、体育学系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理学部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系、数据科学与应用数学系、计算数学系、统计学系 |
物理学系 | ||
化学系 | ||
地球科学学院 | 地质学系、地理科学系、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大气科学系 |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
工学部 | 机械工程学院 | |
能源工程学院 |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机工程学系、应用电子学系、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系 |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学系、区域与城市规划系、土木工程学系、水利与海洋工程学系 |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 ||
航空航天学院 | 航空航天系、工程力学系 | |
海洋学院 | 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 | |
信息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数字媒体与网络技术系、工业设计系 |
软件学院 |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仪器科学与工程学系 | |
农业生命环境学部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系、生物技术系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农学系、园艺系、植物保护系、茶学系、应用生物科学系 | |
动物科学学院 | 动物科技系、特种经济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 |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生物系统工程系、食品科学与营养系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资源科学系 | |
医药学部 | 医学院 | 基础医学系、临床医学一系、临床医学二系、临床医学三系(含护理学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 |
药学院 | 药学系、中药科学与工程学系 |
特色专业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物营养与饲养科学
儿科学
妇产科学
固体力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光学工程
化学
化学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理论物理
内科学
凝聚态物理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资源利用
生态学
生物化工
生物物理学
生物医学工程
数学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通信与信息系统
土木工程
外国哲学
外科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眼科学
药物分析学
应用心理学
园艺学
植物保护
植物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肿瘤学
作物遗传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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