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高考成绩大概在6月26号公布出来,考试根据自己的准考证查询自己的成绩。成绩查询网址入口为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
方式一:微信查询
进入“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高考查分”,或直接点击底部菜单栏“高考查分”栏目,进入查分页面。
方式二:网站查询
登录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或省教育考试网凭密码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一、健全完善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
各地各校要强化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将高考组考防疫列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精准细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考试招生场所消毒、防疫物资与场地配备、防疫知识与操作培训等各环节工作,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
(二)提升突发疫情应急能力
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前制定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做到“一类一方案”“一生一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组考防疫措施。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和专用隔离考场。强化考务工作人员应急演练,确保考前、考中和考后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因考试组织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三)切实加强校测防疫工作
包含校测环节的有关高校,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校考等,要严格落实校测防疫主体责任。根据本地本校疫情考情,细化完善校测方案,倡导工作流程减少线下环节,鼓励采用线上测试形式。采取现场测试的,要向属地疾控部门提前报备疫情防控方案,精简工作流程,严格防疫措施,加强现场秩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采取远程测试的,要优化测试内容,优选软件平台,加强防泄密、防篡改、防作弊、防替考等工作,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做好模拟演练,确保测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坚持“一线规则”,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高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行为。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实行值班值守制度,依法依规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强化安全保密管理
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加强考点设备维护和升级,完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全覆盖式考务培训。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三、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各项改革工作
(一)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信念,保持改革定力,深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引导,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有效衔接,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进一步加强高考招生政策解读培训,帮助考生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规定。
(二)探索完善多元录取模式
推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中,加大使用力度,创新使用方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西湖大学创新班”本科招生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
四、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多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高职提前招生等须严格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做好数据校验和备份,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加强系统监测和运行维护,确保招考信息安全。
(二)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维护招生秩序。严格特殊类型招生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三)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五、着力优化考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
(一)优化考生咨询服务
各地要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积极开展网络咨询活动,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当受骗。加强舆情监控,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档案管理,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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