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选择新专业的机会,建立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有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招生录取的专业学习,热爱所学专业和对应的产业与职业,同时允许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转专业。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成绩优先、兼顾兴趣特长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 为满足外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外省籍学生转专业适当放宽条件。
第四条 符合本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由于学习困难和特长、兴趣等原因需要转专业者,可视具体情况增加转专业机会。
二、转专业的条件
第五条 在招生录取时,因计划变更、专业调整等原因,需要转专业的。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发现身体原因或某种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确实不适宜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参加其他专业学习的。
第七条 由于就业、特长、兴趣、学习效果等原因申请转专业的,转出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二)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
(三)自主招生跨招生大类的;
(四)单考单招跨招生大类的;
(五)非师范类转入师范类的;
(六)体育类与非体育类之间转专业的;
(七)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之间转专业的;
(八)不同学制之间转专业的;
(九)无正当理由的;
(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三、转专业的程序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情况时,由招生就业处拟定转专业初步方案,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审批表一》(附件2)报招生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由招生就业处按批准方案在学生报到之前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第十条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学生可凭医院证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初审,报教学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由教务处负责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转专业相关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转专业
1.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实际学生人数的缺额,结合教学条件编制“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报教学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
2.原则上由教务处于每年12月在相关网站上发布经批准的“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不少于两周。每位学生可申请3个专业,教务处按第七条、第八条要求进行资格预审。
3.在第一学期学生成绩(除以证代考的课程外)录入完成后,由教务处统计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总分和专业年级排名。然后计算学生成绩绩点,即“专业年级排名/专业年级学生数”。
4.教务处依据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按申请转入该专业学生的成绩绩点“从小到大”的次序拟定学生转专业初步方案,并公示一周。
5.教务处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审批表二》(附件4)报教学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
6.由教务处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二)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转专业
1.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自愿提出降级转专业的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2.教务处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和相关专业办学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预审,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审批表二》(附件4)报教学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
3.由教务处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第十二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转专业学生直接到转入专业报到;符合第六、七条规定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协调到转入专业报到的时间。
第十三条 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确认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的课程计入选修课,未修的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二级学院 | 专业 |
---|---|
信息工程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电气自动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事务;电子商务(文) |
师范学院 |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音乐表演、传媒策划与管理;文秘 |
农学院 | 园艺技术;城市园林;经济信息管理;畜牧兽医、宠物医学;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商品花卉 |
医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护理;护理(中澳班);康复治疗技术、助产;临床医学;中药药学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
艺术设计学院 | 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影视动画;产品制造 |
制药与材料工程学院 | 化学制药技术;高分子材料制造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安全技术管理 |
国际商务学院 | 应用英语;应用阿拉伯语 |
金华教育学院 | 数学教育;生物教育;物理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 |
国际商务学院 | -- |
国际教育学院 | -- |
成人教育学院 | -- |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学前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护理、畜牧兽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学前教育、艺术设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通信网络与设备、电气自动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技术
地方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畜牧兽医、生物制药技术、艺术设计、市场营销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
省级特色专业: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
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澳护理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
省级重点专业: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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