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的提升靠的是日积月累的锻炼,即便将体育纳入中考,如果仅仅只是考前突击锻炼,对于体质提升并没有什么作用,相反可能因为运动量过大对身体造成损伤。因此在孩子锻炼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科学合理的训练,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十堰中考体育项目有哪些,十堰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目前2020年十堰中考体育项目和考试评分标准暂未公布,小编为整理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一、考试对象
参加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试组织
十堰中考体育考试时间项目及体育评分标准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由十堰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县(市、郧阳区)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考试工作;十堰城区(含东风分局、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及市直初中学校)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项目设置、分值及评分标准
1、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40分,具体项目分值为:
①坐位体前屈(10分)
②立定跳远(10分)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分)
2、计分办法。每一单项按百分制计分,体育总分按权重折算后三项成绩之和(若出现小数,保留一位小数)计入体育总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3)。
四、考试操作流程
考生按准考证号编排的分组次序,由监考员(引导员)携带所在组别《体育考试核对单》及IC卡依次参考。测试操作流程为:分组点名检录(考生在体育考试核对单上签名)→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离场。
五、考试规则
1、坐位体前屈
①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
②考生平坐在测试垫上,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向前伸直,用两手中指尖接触测试仪游标,匀速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并在此停留3秒钟时间以上,否则没有成绩记录。测试仪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记录其最好的一次成绩。
③考生不得留长指甲(不超过2 mm),不得单臂推游标,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④受试者应均匀向前推动游标,手指尖不得离开游标,不得突然发力,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2、立定跳远
①采用“立定跳远测试仪”测试。
②考试中不许穿钉鞋,不用起跳板。学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垫步或连跳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自动记为0分)。每人跳三次,记录其最好的一次成绩。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①采用“多用途跑速测试仪”测试。
②采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考试中不许穿钉鞋,不能使用起跑器。每组1?16人。
③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起跑,有抢跑犯规者该组召回重跑,每人抢跑犯规不得多于两次,三次抢跑犯规者,成绩记为零分。
六、伤病残免试
1、免试条件。免试的学生分为三类:
第一类: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书,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现场查验办理免考手续,此类免试学生按总分40分计入体育成绩。
第二类: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长期免修体育课和临时伤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按免考程序申请报批,审核批准后,其考试成绩按体育总分的50%即20分记入体育成绩。
第三类: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请报批,审核批准后,该一项或两项按该项目分值的50%计分。其它非免试项目成绩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免试手续办理。免试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十堰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并说明原因,出具二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同意,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复核备案。审核通过者,即可免于参加体育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考试。
七、考试准考证编排及制作
1、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体育考试准考证采用10位编码,左起第1~2位数字为年号;第3~4位数字为考区代码,第5~6位数字为学校代码,第7~8位数字为分组号,第9~10位数字为组内序号。
2、准考证打印、发放。体育考试准考证底版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制作,准考证信息由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并发放至所辖考区考生。
八、考试时间与成绩报送
1、时间安排。全市体育考试工作应于3月下旬开始进行,4月底必须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机构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考试,不缓考,不重考。
考生必须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即半天内)连续完成所有项目的考试。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当天考试学校协商是否中断考试。
2、成绩处理。每一学校考试结束,成绩现场集中用光盘及纸质的形式向学校发放。每半天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库由数据处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主考(或副主考)审核后制成备份光盘,并由上述人员签名后存档。
3、成绩报送。为了上报成绩数据的安全、准确,各县(市、郧阳区)将原始成绩(包括各单项成绩)汇总审核无误后刻录光盘,光盘上必须用记号笔注明上报单位、数据名称、单位负责人及其数据处理责任人署名,并于5月5日前用DBF格式上报市招生考试院。
各考试机构上报的成绩数据必须包括体育考试系统中导出的全部字段内容。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考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成立考区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考试方案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考试期间,要安排纪检监察人员进驻考试现场,对考试全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纪的人和事及时处理。届时市招生考试院将组织巡视人员对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督查。
2、标准化考点设置。考点选择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考试期间必须完全封闭,对于不具备组考基本条件的学校,应集中或分片设置考点;严禁在公路上组织考试;每个考点必须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对每个考试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和录像(长跑两个镜头,起点、终点各一个)。监控录像数据至少要保存半年时间,以便随时接受备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3、检修考试器材。各种考试器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各考试机构考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考试器材进行升级换代及检修。考试期间,各考试项目严禁手工操作,减少测量误差,确保考试测试数据的准确、无误。
4、严格免试审核。各中学要认真对申请免考对象材料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审核程序进行公示,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出纪律处分。
5、认真培训考务人员。应选聘思想觉悟、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或教师参加组织考试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并签订责任书。
6、优化考试过程管理。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要佩戴证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考点要悬挂考点横幅、标出每项考试处醒目标识、严格按组序、控制每半天人数、细化优化工作流程。
7、注重考试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监测,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和对学生参与体育教学活动的医务监测制度,以保证学生在教学、训练和考试期间的安全。要做好学生考前体质健康检查,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安排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参加,并时刻保持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联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各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需要用车辆接送学生考试的学校,考前必须联系有客运资质的公司担任运送任务并签定合同,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驾驶员驾驶车辆,确保学生运送安全。
8、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一是对工作人员加强工作纪律教育,杜绝工作人员参与舞弊行为发生;二是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氛围。对违纪舞弊现象,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及《十堰市体育中考管理办法》(另发)进行处罚。
十、本办法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中考并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256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95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3026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十堰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录取范围: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2016年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
3.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特长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1%。招收的特长生必须是经过相关普通高中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未经测试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细见《关于做好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的通知》(十招考发〔2019〕6号文件)。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三校分配生计划面向城区(含郧阳区)招生。
十堰市二中竞技生、车城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柳林中学体育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三校其它类别计划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计划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计划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计划纳入郧阳区计划。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学校就读。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特长生计划、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国际班计划)。
2.第二批次
⑴提前批:特长生及民办学校
①体育、艺术特长生: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
②体育竞技生:十堰市二中
③民办高中:十堰外国语学校郧阳区分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东风国际学校高中部)、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
⑵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郧阳区招生);
⑶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⑷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二中、郧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5。
五、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中考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5月30日至6月1日)和正式填报(6月2日至4日)两个时段,志愿填报工作在7月8日前全部完成。
各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志愿填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努力提高上线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结果吻合率。
六、录取原则
1.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城区指令计划。
2.城区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取,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取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特长生招录的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再根据计划、志愿及测试合格名单上的各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招收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70%,专业课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十堰市二中招收体育竞技生由十堰市二中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
对于测试合格但未填报相应特长生志愿或未在测试合格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时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高者优先;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七、相关要求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教育局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特长生测试合格名单、录取结果、联系电话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严禁“借读”,严禁“人籍分离”现象。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转入十堰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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