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到当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否则,志愿无效。
2.填报志愿时间:5月26日至29日;确认时间:5月30日至6月2日。
3.填报志愿说明:中考志愿设为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填报“省免费定向培养男幼师、市免费定向培养幼师”志愿,以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志愿。
参加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专业志愿,幼师面试合格可以兼报普通师范专业。
报考省、市免费定向培养幼师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和生源地必须均在有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区)。省免费定向培养男幼师只招男性考生。
(2)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两种类型学校可以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时,考生可在所属招生区域内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四所,排出理想的顺序。填报某普通高中志愿时,默认为报考该校统招生,是否报考该校择校生,由考生自主选择,不选视为不报考。报考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应放在第一志愿。
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艺特长生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在填报招收体艺特长生普通高中时,必须选择填报体艺特长生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二批次:填报“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4.志愿确认和修改: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网上提交志愿后,报名点打印考生志愿校对表,交考生及监护人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否则,影响录取的,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各县(区)、各学校要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未经考生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如果受到限制,可在中考结束后三日之内(6月21日至23日)自行上网修改志愿,然后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考生准考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志愿修改签字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经签字确认,修改志愿无效
贵州中专志愿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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