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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9高考军校最低投档线报考时间条件和军校体检项目标准

更新:2023-09-14 08:24:50 高考升学网

2018高考军校最低投档线报考时间条件和军校体检项目标准尚未公布,请广大考生参考往年公布情况!

院校名称科类层次专业类别计划性质生源范围一志愿面试线二志愿面试线
北京交通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北京科技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北京科技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48
北京林业大学文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33533
北京林业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东北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吉林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华东理工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合肥工业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厦门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中国海洋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湖南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中山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27
重庆大学文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33533
重庆大学理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19519
重庆大学理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21
西南交通大学文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33533
西南交通大学理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19519
西南交通大学理科一类指挥国防生547
西南交通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49
西南交通大学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7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理科一类非指挥国防生519519

一、招生计划

今年19所军校在我省招生。

二、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的青年学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省军区招生办、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5月26日《关于做好2017年军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志愿填报

军校招生属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在填报普通高校志愿的同时,依据个人的政治、身体、学习情况及志向,选择填报军校志愿。

五、军检

(一)时间安排

7月2日7时开始,7月5日18时结束。

其中,昆明地区考生主要集中在7月2日组织;曲靖地区考生主要集中在7月3日组织;其它地区考生及全省女生主要集中在7月4日组织。7月5日主要安排复查复检及前几日未体检考生军检。

(二)军检地点

全省军检工作统一集中在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昆明市西山区大观路212号)组织。考生于每日7时前到医院门诊楼一楼报到。

(三)检测项目

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

(四)对象确定

参加军检对象,由省招生考试院从第一志愿上线、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4倍时,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公布缺报名额,参加政治考核并合格的考生可自愿在官网上补填军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4倍的军检人数,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

(五)工作流程

1.面试。各地招生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携带户口簿等证明)、准考证、空腹(近视考生自带眼镜),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面试工作由军队院校选派人员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面试组负责人签字,并将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并向不合格考生说明原因。

2.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排卫兵执勤,省军区招生办全程监督。心理检测项目设置计算机检测室和访谈室,由心理检测医生担任计算机检测负责人或访谈工作人员。严禁佩戴隐形眼镜参与视力及眼科检查,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结论和复查。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合格、医疗专业合格等)和不合格。体检科目有一项不合格者,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面试结果应当场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等辅助检查项目的结果,考生可于体格检查结束次日,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询,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于7月5日前申请复查,并经监督复议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复查统一安排在体检最后一天进行,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录取工作

军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数量,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时区分男、女生和体检合格类别。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应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七、信息公开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依托招生部门官方网站、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及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全面发布招生及军检信息,介绍招生政策、公布军检安排、预告军检流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军检程序、军检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等信息公开,开通查询举报电话,把招生工作纳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以阳光透明促公平公正。

八、复审复查

录取的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院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军队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复审复查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将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当地医院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每项工作都重要而具体,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下步的工作进展。各级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的计划统筹;要严格落实面试体检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面试体检全程的管理监督,除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军检面试点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军队、地方招生部门和体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

(二)搞好协调配合。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军校招生各项工作。担负军检任务的医院,要加强与招生办的联系沟通,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组织方式、科学完善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良性工作机制,推动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标准条件。认真落实《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等有关制度规定,保证军检面试质量。严格执行面试组负责人制和主检医师负责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和迁就照顾等行为,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严肃招生纪律、纯正招生风气,省军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派人员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单位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军检现场将成立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对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妥善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省军区监督电话:0871-64771280(省军区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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