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合肥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合肥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应持居民医保卡,在我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暂时没有医保卡的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1、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我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8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起付标准减半,A证低保人员不设起付标准。
2、住院医疗待遇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何规定的?
答: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16万元以下的部分,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16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3、住院治疗医保用药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对使用不在《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4、需要转外地住院的手续怎么办?
答:对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的,可以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转院时参保人员须持转出定点医院开具的《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433、3536111)。
5、在外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医保中心联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电话:3536111)。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不予报销。
6、居民生育补助是怎么办的?
答: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顺产(含助娩产)补助报销600元;剖宫产补助报销1200元。参保人员可于出院后30日内,凭医保卡、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相关病历或出院小结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318)
7、新生儿怎么参加民居医保,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新生儿在办理好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可持户口本随时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电话:3536141)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发生的上述医药费,凭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318)。
目前省城有60家定点医院,参保居民可以随意选择就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本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处理。同时,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也不予报销。
去年年底,合肥市居民医保扩面时规定,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缴费30元,但每人一年补助门诊费用20元,这20元直接放在医保卡内,参保者可在社区医院看门诊使用。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20元的补贴费用不一定要当年使用完,可以累计滚存使用。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应当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自理。
据悉,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转院期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缴纳。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病人或家属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医保卡到合肥市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在医保支付范围内,600元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承担4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基金承担50%,报销比例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0%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