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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更新:2023-09-17 03:48:24 高考升学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四川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四川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特殊医用材料费支付标准

1、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单价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按100%纳入;

(2)单价在1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80%纳入,20%自付;

(3)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70%纳入,30%自付;

(4)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纳入,40%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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