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无锡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无锡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无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和门特
报销比例:
1、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3、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基金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
注:1、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万)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2、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
3、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为90%,其费用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最高限额。
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二、门诊
报销比例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
2、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减半执行。
注:门(急)诊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超过10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