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问你介绍关于扬州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主要包括扬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扬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扬州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相关信息。
报销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申请条件
长期居住在异地(一般为6个月以上)的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一)长居异地就医申请
1、长居异地就医申请表;
2、长期居住异地相关证明材料。
(二)零星报销
1、已登记备案的《扬州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医疗费用原始票据;
5、医保病历;
6、社会保障卡(学生持医保证);
7、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领取待遇的指定银行卡;
9、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
办理流程
(一)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填写“扬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到选定的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二)持省卡在异地定点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院端直接结算;在异地未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待出院或终结治疗后,持办理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费用直接支付到领取待遇的指定银行卡中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外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800元,参保学生儿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50元。
支付限额: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报销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100?500元之间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700元,三级医院为800元。
报销比例: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20001元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温馨提示:1、退休人员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在职职工自付比例的70%支付;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在职职工自付比例的50%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职工有下列情形住院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自杀、自残;
(2)斗殴、吸毒;
(3)因违法造成伤害的;
(4)未经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5)其他规定不能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