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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广西职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规定

更新:2023-09-21 10:02:23 高考升学网

现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越来越方便了!

8月6日,日报哥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广西参保人员首例在京急诊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成功结算。至此,全区已分别在广东、江苏、河南、贵州、湖北、吉林、山东、四川、宁夏、云南、北京等地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1人次。

1.广西参保人首次在京直接结算

王女士籍贯是辽宁省大连市,在广西河池参加社会保险。7月20日,她在北京市探亲时头痛难忍,于是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急诊治疗。医生看过她的检查结果后,诊断为脑梗,马上安排住院。

王女士说:

“她第一天在医院治疗时,随行亲属曾问医院能否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得到的答复是:需先用现金垫付医药费,然后拿收费单据回河池报销。到了7月底,王女士得知,广西与北京的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了互联互通,她可以在北京直接报销医药费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在参保地备案,但王女士去北京前,并不知道自己会突发疾病,没有进行备案。怎么办?在与河池市人社部门沟通时,她被告知可以电话进行报备,随后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将材料发回广西的参保地进行备案。

网络配图。

通过这些操作实现异地备案后,8月2日,王女士办理出院手续时,持社保卡直接刷卡实现了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成为广西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一人。

她此次住院的费用是13509.57元,个人自付部分是2273.92元。医保报销部分由该医院与北京市医保中心结算,北京市医保中心再与河池市社保局清算,王女士无需返回河池办理报销手续。

2.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标准

据介绍,按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疗,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标准。

已办理跨省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参保地社保局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个人,方便其在自治区外就医购药。

截至8月5日,广西作为就医地(外省参保人来广西)已结算29人次,分别为海南、江西、内蒙古、山西、吉林、浙江、广东、四川、贵州等9个省份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的是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

作为参保地(广西参保人到外省),截至8月5日已结算41人次,涉及广东、江苏、河南、贵州、湖北、吉林、山东、四川、宁夏、云南、北京等11个省份的参保人,覆盖了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转院转诊、异地急诊人员等5类人群。

其中,退休异地安置、异地居住27人次,占66%,是跨省异地就医需求最多人群,也是跨省直接结算重点解决的人群;其次是异地转诊10人次,占24%,也是异地就医需求较多的人群;异地急诊3人次,占8%;异地工作1人次,占2%。

3.医院能否结算可上网查询

自治区社保局副局长苏一华介绍,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最大的好处是简化报销手续,参保人不用预先垫付大笔医疗费,也不用为了报销“跨省两地跑”,并且杜绝了假发票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基金安全。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地市已接入该系统,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有4422家。

在广西,截至6月底,广西社保卡“一卡通”覆盖乡镇(社区)卫生院以上定点医疗机构2335家、定点零售药店4279家,分别占全区总数的92.07%和94.52%。截至6月底,已结算205.11万人次,结算金额19.79亿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14.72亿元,基金支付率74.38%。

广西14个设区市在今年5月前就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其他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一些目前仅是部分城市接入,市民可登录全国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将前往就医的省、市和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

广西全部14个设区市和自治区本级共有285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到广西所有区县,实现了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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