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一直都是市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社保问题,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本期社保政策问答主要围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问题1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以及缴费标准?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西安为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问题2 我省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原则上满15年(具体可由各市根据当地医保启动时间等情况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按当地政策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问题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2017年政府补助47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160元/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问题4 新生儿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结合新生儿实际,原则上凡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之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期限之后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各市之间政策略有区别,具体可向各市人社局咨询。
问题5 哪些人员有资格享受异地就医?
答:根据各市规定,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人群大体包括:一是跨统筹地区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二是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三是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统筹地区以外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
问题6 当前异地就医范围如何?答:目前,我省所有统筹地区已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工作,均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全国31个省、建设兵团实现了互联互通,同时开通了289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供参保人员选择,全面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问题7 如何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答:按照《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0.6%左右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比例不超过1%,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职工个人不缴费。
问题8 参保职工生育二胎能报销吗?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职工生育二胎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前全省各市对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有两种形式,有的市实行定额补贴,有的市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标准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