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疗保险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的新生儿在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
办理流程:
1、少儿居民医保
>>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的第一页及宝宝本人页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办理费用:2012年,每年80元
>>享受待遇:支付起付线以上可报部分55%,门急诊支付55%
>>注意: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后去拿医保卡+就医记录册,以后看病时需医保带好卡册;每年缴费时间段10.1-12.20之间,然后享受次年的1.1-12.31之间享受医保待遇,不交不享受。
2、少儿住院基金
>>所需材料:户口本
>>办理地点:地段医院
>>办理费用:每年80元
>>享受待遇:支付起付标准以上可报部分的45%
>>注意:宝宝满月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