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事业征缴(二楼大厅西侧)
窗口:28、29、30号窗口
业务办理范围:
1、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单位及个人日常变更业务、参保单位年检;2、市属国有破产、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及日常变更业务;3、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及日常变更业务;4、市属企、事业及两属企业代管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征缴管理及日常变更业务;5、军队移交政府安置退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及日常变更业务;6、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待遇申报变更。
二、灵活就业征缴(一楼大厅东侧)
窗口:11、12号窗口
业务办理范围: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变更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20日。
三、企业单位征缴(二楼大厅东侧)
窗口:9—16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企业单位征缴
四、居民医保征缴(一楼大厅东侧)
窗口:9—10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居民家庭分户;停保;退保;职工转居民;居民转区职工;学校转家庭;人才交流集体户口新参保;大中专院校集体参保。
五、医保财务一:(大厅二楼南侧)
窗口:21-24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结清个人账户(现金支付);退个体、单位多交医保金(现金支付);中心季度报销(银行存单或现金支付);医疗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结算;、单位缴费换取发票;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结算。
六、医保财务二:(大厅二楼西侧)
窗口:25-26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负责居民医保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特殊人群医疗管理会计核算,负责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费结算拨付,负责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拨付,负责居民医保现金报销、离休异地安置现金报销、机关工伤和伤残军人现金报销业务。
七、医药审核一:(大厅二楼北侧)
窗口:1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接收各定点医疗机构月报表及相关材料;接收参保人员手工报销材料。
八、医药审核二:(大厅二楼北侧)
窗口:2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1.异地安置住院费用审核报销;2.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审核报销;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结算费用审核。
九、医药审核三:(大厅二楼北侧)
窗口:3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门诊规定病种办理、大学生手工报销审核、家庭病床审批。
十、离休干部(大厅二楼西侧)
窗口:27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
离休干部就医时,需携带离休证、郑州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卡和专用处方本。
十一、师职军休干部(大厅二楼西侧)
离休干部27号窗口
十二、医保监督检查:(大厅二楼北侧)
窗口:4号窗口
办理业务范围:1、与两定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及协议管理;2、外地转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