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则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报销标准
(1)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50%;
(2)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55%;
(3)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报销60%;
(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65%;
(5)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
报销金额
假设一市民花费了25万元,根据报销标准,首先5万x50%+10万x55%+10万x55%=135000元,所以最终可以报销135000元。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