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问题,很多朋友都特别关心。特别是异地就医的问题,哪些人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报销?如何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山西异地就医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线上办理程序
(1)电脑端(PC端)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选择城市→搜索“人员备案”→选择具体办理事项。
(2)手机端
打开微信→查找“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快速备案”→填写信息并提交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平台指引完成备案。
一、范围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统筹地区以外(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就医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保人员:
1、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但未将户籍迁入居住地的参保人员;
2、各单位内退专户人员;
3、军队自主择业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四)就业创业人员:指在统筹地区外就业创业的参保人员(特指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的非劳务派遣参保人员)。
(五)异地转诊人员:参照并医险中心字〔2017〕7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人员:
备案城市的户籍证明及“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城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内退专户人员和军队自主择业专户人员,户口迁移至备案地的,提供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单位为派驻异地办事机构的在职职工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派驻文件 ,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
2、建筑施工类性质的单位为统筹地区外的工程项目相关施工人员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备案地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企业资质证明(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为在统筹地区外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异地备案: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出具所在单位的正式申请书、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参保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花名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合同。
(四)就业创业人员:
1、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就业创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
2、拟赴就医地工作的就业创业人员,可先提供《太原市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补充材料承诺书》,一年内补充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流程
1、对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进行环境测试;
2、提交《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及申报备案相关材料(异地长期居住内退人员及常驻异地在职职工由单位承办人办理);
3、单位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备案时,四人(含)以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别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五人(含)以上备案人员,要按照“信息系统报盘格式”做好报盘,并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变更、取消流程
1、备案地址变更
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满一年后,方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地址,办理时按异地就医备案要求携带材料。
2、取消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满一年后,方可取消备案(回统筹地),由备案人员提出申请(常驻异地在职职工由单位承办人办理),携带《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取消(回统筹地)手续。
3、就业创业人员可根据就业创业需求办理变更及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