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程序
(一)每年门诊大病医疗的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门诊大病需准备以下资料:
1、住院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需医院病案室盖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及专科特检报告,需医院相关科室盖章;
3、本人申请;
4、身份证、户口簿、《诊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将资料递交医保中心后,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委员会审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审定后下月起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四)对于已经确认的门诊大病医疗待遇人员因病情需要持续治疗并要求继续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可在第二年按上述规定申报。
衡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据了解,衡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首先参保居民需持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定点医院进行初审;其次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复审;最后合格者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