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那么东莞退休金上调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本文小编为你整理最新的东莞退休金上调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通知,从1月1日起同步调整参加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惠及东莞40万名退休人员。
一
调整对象:
参加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8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月至6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按本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发放。
二
调整办法: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村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
一是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60元,企业、村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计算公式为: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三是倾斜调整。一方面向高龄人员倾斜,对6月30日(含当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50元,全年180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全年240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全年3600元; 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500元,全年6000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另一方面,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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