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乘缴费年限乘1%。以下是昆明养老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标准与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密切相关,即所谓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还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有关。
1.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月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社平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3%。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根据不同情形,另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计生奖励材料原件;
2、房贴证明:享受房贴人员,需携带《关于参保人员享受房贴的证明》,其中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房贴金额超过5元的,另需携带xxx年底之前的工资单复印件;
3、解聘材料: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女性,年龄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需携带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书复印件;
4、工资凭证:按外商投资企业办法计发养老待遇的人员需携带该人员xx年和xxx年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5、《养老人员养老金申报表(机关事业)》。
兰州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
时间:2024-04-15 01:0:37潍坊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
时间:2024-04-15 01:0:10乌鲁木齐退休工资养老金计
时间:2024-04-15 01:0:03绍兴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
时间: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