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新政策 > 正文

2019年清远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更新:2023-09-21 23:46:29 高考升学网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清远居住的非清远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清远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清远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办理材料

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清远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清远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清远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办理地点

清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横荷街附近
清新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明霞大道中10号附近
石角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建设路80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达州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07

广安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10

宜宾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57

南充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