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南宁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分局)
咨询电话: 0771-12367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中午12:00;中午13:00—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秀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71-57725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 30-16: 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兴宁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一楼)
电话:0771-26146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00-16: 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良庆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务办公中心2楼
电话:0771-45127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江南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1号(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楼)
电话:0771-48152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71-63066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 00-17:00
青秀区南湖办证点
地址: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1楼)
电话:0771-55322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30-16: 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邕宁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180号B座(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71-53493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00-16: 30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西乡塘城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81号(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一楼办证大厅)
电话:0771-38531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00-16: 30
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71-62333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 00-17: 00
横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莱莉花大道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71-72214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马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
电话:0771-6826858
上林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上林县明山大道路尾与明亮进城大道交汇处上林县政务服务中心1层
电话:0771-522011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隆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71-652583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5: 00-18:00
宾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771-59228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 30-17:30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达州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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