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深圳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1.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罗湖)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罗湖)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549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地铁:湖贝站;公交车:罗湖区委
2.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龙岗)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龙岗)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824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龙岗公安分局站,地铁:吉祥站。
3.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福田)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沙尾金地工业区106栋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福田)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29187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站:沙尾站,地铁:益田站。
4.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龙华)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B座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龙华)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51351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清湖小学,地铁:清湖站。
5.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罗湖)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德智路2015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罗湖)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549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地铁:怡景站;公交车:天井湖站
6.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盐田)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92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盐田)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074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沙头角保税区。地铁:无
7.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宝安)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2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宝安)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2979626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宝安体育馆东,地铁:宝体站。
8.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光明)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光明)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211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B949、B958、B963、M336路公交车新城公园南门站;公交路线:B965、M215、M525、M532路公交车牛山路站;
9.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坪山)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坪山)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430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坪山区广场站,地铁:无
10.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大鹏)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岭南街岭澳新村1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大鹏)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5136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大鹏站。地铁:无
11.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南山)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18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南山)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60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车站:南山公安分局;地铁:桃园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达州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07广安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10宜宾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57南充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时间: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