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绍兴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9号
咨询电话:0575-8858210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区袍中路1号
咨询电话:0575-881359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
咨询电话:0575-855801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
咨询电话:0575-870107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
咨询电话:0575-8313538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785号
咨询电话:0575-851151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滨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海东大道199号
咨询电话:0575-898005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
咨询电话:0575-866241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称山南路218号
咨询电话:0575-827661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咨询电话:0575-8851952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一、必要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纸质或电子,1份)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制证相片(纸质或电子,1份)
3、身份证件(纸质或电子,1份)
二、非必要材料
1、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纸质或电子,1份)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准备。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20元/证。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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