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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学习红色通缉观后感心得体会(两篇)

更新:2023-09-20 12:22:49 高考升学网

《红色通缉》观后感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确立了党员干部"终身问责",震慑“老虎”“苍蝇”不敢作祟。曾几何时,不少官员认为只要“平稳降落”就可万事大吉、逃之夭夭。而终身问责制度的落实,着实让那些贪污腐败的漏网之鱼惶惶不可终日。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却逃不了一世,"终身问责"的落实给潜逃者一记重创,充分彰显出从严治党的决心与力度。地球上没有“避罪天堂”,通过与国际紧密合作进行的海外“猎狐”行动更是大快人心,狡猾的狐狸一个个被绳之以法押送回国,让群众赞叹声不绝。

海外不是法外,背弃了自己的祖国,必然也得不到别国的庇护。我们清楚的看到这些年党中央反腐力度之大,反腐的威慑性之强。无论你逃到哪,无论你逃多久,终归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肃了党风政风,形成了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随着周永康、徐才厚等一大批“大老虎”的陆续落马,标志着反腐败工作已进入了全面围剿、全线起底的关键阶段。主席在外事活动中,多次谈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等话题,更是传递出积极而强烈的信号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传递出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明确信号。

腐败分子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是盗窃犯。他们通过伪造证件、非法出入境等违法手段逃出去,是彻彻底底的刑事犯罪,无论中国和逃往国家的法律,还是相关国际法都是不能容忍的。任何有良知、有道德底线的人,都不可能愿意接手这些烫手山芋,为腐败分子提供避罪天堂。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泰国、缅甸、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周边国家,是不少外逃贪官的首选地。百人红色通缉令发布后,一些被指可能逃往的国家纷纷表示,愿意配合中国的追逃追赃。听听他们怎么表态的――

“加拿大绝不是犯罪分子的天堂。”

“新西兰警察总署愿继续加强与中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美方愿同中方加强各领域合作,支持中方追逃追赃方面的努力。”

中国也在不断深化与追逃重点国的合作,比如,发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的主渠道作用,2018年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动建立涉案赃款查找、冻结、返还双边合作机制,等等。从双边合作到多边框架,中国国际合作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天网”越织越密。

追逃追赃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讲究的是毅力和能力,考验的是决心和责任。必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把追逃追赃工作当战役来打,克服‘歇歇脚、喘口气’的思想,做到追逃追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强力推进追逃工作,促进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双提升。

反腐倡廉没有结束时,只有进行时。追逃追赃,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相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愿里,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外逃腐败分子回国自首,而浩瀚的中华官海也终有清本溯源、水清河晏的一天。

《红色通缉》观后感2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这段话是2015年6月,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段讲话。

通过《红色通缉》让我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全面构建社会的重要保证。在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大多数外逃人员并非“逍遥自在”,有的东躲西藏,隐姓埋名,有病不敢就医;有的潦倒穷苦,语言不通,吃完“老本”陷入拮据。红色通缉令使外逃人员无处可逃,在中国锲而不舍的反腐形势下,红色通缉令提升了反腐震慑力度,坚定了反腐采取的“零容忍”态度,打消了贪官外逃念头,让外逃人员无处遁形。

在反腐日趋加码的当下,一些伸过手的官员选择逃亡海外,企图以一“逃”了之的方式规避法律的追究和道德的追问。事实上,“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伸过手,就永无安宁、平稳的日子可言,除非投案自首,方可“一块石头落地”。

不管是在反腐大剧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伸过手的官员基本上都是惶惶不可终日,有的在噩梦中惊醒,有的在生活中煎熬,要么用假名,要么去伪装,最终还是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当被捕的一刹那,方知一切都是徒劳无益。

与其精神上倍受摧残,逃亡生活中饱受艰辛,不如坦然承认错误、勇敢面对法律的惩罚。尤其是在“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至理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自己的前途和余下的光阴来讲,投案自首永远都是“上上签”。况且,只要是“坦白”政策上总会有“从宽”的情形,量刑处罚上也会有相应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标准。

当然,相比于接受法律的惩罚,还有更好的“免罚”标签,那就是不伸手、不偏心、不错步,永远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永远远离各种围猎和诱惑,自觉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不去踩底线,不去越红线,心胸坦荡,前途自然无限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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