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助力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战略目标,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创建“十型校园”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开放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校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将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将对外开放作为学校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实施年度对外开放计划;积极寻求社会资源,开辟对外交往渠道,特别是长春市国际友好城市的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签订交流协议,实施交流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师生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创设形式多样的载体和平台,增进学生对世界其他民族和文化的了解,提高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聘任外籍教师辅助外语教学和组织校园活动,积极探索非通用语种学习,选派教师赴国外教授汉语,促进世界语言互通;积极开展校长教师国际交流活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对标国际,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办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水平。《通知》要求,2018年创建“开放校园”的学校数量,各城区、开发区不低于本地中小学校总数的20%,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不低于本地城镇中小学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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