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小学教育 > 正文

广东建立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校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

更新:2023-09-13 22:18:46 高考升学网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有关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和高校建立食堂陪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通知明确,制定该规定的目的在于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

按照通知,广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即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不含托幼机构)正常在校时间学生食堂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陪餐人员要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最新图文

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

时间:2024-04-24 01:0:25

最高法:依法惩治未成年人

时间:2024-04-24 01:0:53

最高法:小学生体育课意外

时间:2024-04-24 01:0:30

浙江省宁波市“三个一体化

时间: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