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各镇教委、初中,局属各单位:暑期已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今年我县中小学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今年暑假从7月20日放假,7月21日起假,8月29日假满,假期40天。下期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二、几点要求1、严格执行放、收假时间。全县各镇、各中小学校(园)必须按县局规定按时放假,按时收假,任何镇、学校均不得变更休假时间,除教育系统假期安排的师生正常假日活动外,其它单位均不得侵占师生休假时间,确因特殊原因需师生参与时,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县局申请,初中、小学以镇教委为单位向县局提出申请,待县局研究审批后方可组织活动。2、统筹安排后期工作。后期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后期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后期复习和总结工作。近期要对师生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思想纪律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学校稳定。各镇、学校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期终检测和评卷工作,确保检测评卷公平公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要做到科学规范,以理服人。要建好各类档案,为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做好准备。3、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要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家校联系卡,发放告学生家长书,明确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要组织召开师生大会,对暑期安全作出详尽安排。教育学生不玩水、不玩火、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横穿公路,注意避让车辆,自觉增强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谨防病从口入。要留给学生适当的作业,指导学生过一个愉快的假期。4、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教师要用更多的时间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5、精心组织好教师暑期学习会。各镇教委、各校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提早安排,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开好暑期教师学习会,确保学习会实效。6、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各校在放假前要安排好假期安全值班人员,加强假期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假期值班要有领导带班,每班不少于三人,要落实值班责任,保证值班电话畅通,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值班安排务于7月19日前报局办公室。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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